内容摘要:学历入户全解析:开启东莞新生活的黄金之门!这个网站专注于新时代的新经济、新时代的服务业、新时代的企
学历入户全解析:开启东莞新生活的黄金之门!
这个网站专注于新时代的新经济、新时代的服务业、新时代的企业家和学术界,不断的更新我们所熟知的相关知识。同时帮助了广大的客户,实现新经济、新时代的发展。让我们来回顾一下东莞新生活的几个子政策吧:
1.学历入户(统招全日制本科):入户申请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同时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
注:落户新政出台后,大部分的人都需要全日制本科学历。
2.中级职称:入户申请人年龄45周岁以下,同时具有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二级(技师)、三级(高级工)、四级(中级工),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
注:新的政策要求取得初级职称,或只有中级职称才能通过入户的方式入户。
3.高级职称:入户申请人年龄45周岁以下,并具有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一级(高级工)、二级(中级工),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
注:年龄、职业资格、技能、职称,都是需要相关专业的技能证书。
4.企业人才:根据相关规定,符合珠海技能入户条件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投资人、工商(投资)人、农业户户主、新录用人员、驻厦机构集体户管理人员等,且在珠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无犯罪记录。
注:以上条件满足,还需要连续满3年社会保险或纳税记录。
(二)办法第六条第(五)项所称“本市户籍人员”,是指不符合本条第(一)(二)项规定条件,但确属本市急需的骨干人才。
第六条、第五条第(一)项所称“经珠海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
(三)办法第六条第(一)项所称“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参照《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办法》(珠府〔2017〕6号)、《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珠府〔2018〕11号)执行。
(四)办法第六条第(二)项所称“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高职)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珠海经济特区人才开发促进实施意见的通知》(珠府〔2018〕6号)规定执行。
(五)办法第六条第(三)项所称“取得非全日制本科学历(须取得学士学位)、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其中本科学历(须取得学士学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博士学位)的在40周岁以下”,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领域 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珠府〔2017〕4号)文件执行。
(六)办法第六条第(五)项所称“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取得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或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人员,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的人员,以及企事业单位急需的业务骨干,均可申办人才引进。
(七)办法第六条第(一)项所称“取得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的留学回国人员”,是指出国留学(境)前已获得国内博士学位,出国进行博士后等访问研究,且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人员。
(八)办法第六条第(二)项所称“在国外(海外)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是指出国前已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出国进行博士后等访问研究,且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人员。
(九)办法第六条第(三)项所称“留学回国后在原籍已取得常住户口的留学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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