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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五年落户东莞细则一览

内容摘要: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入户地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当场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




东莞市落户

  窗口申请指南

  1.申报:申报人到落户地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提出申报,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2.受理:工作人员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当场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符合申报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办理人不符合申报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在承诺申请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 

  4.决定: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准予通过,当场申请入户流程。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线上申报指南

  1.申报:办理人在“粤省事”或“莞家政务”上提出申报,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2.初审:工作人员对办理材料进行初审并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办理人符合申报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报人不符合申报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 

  3.复审:初审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在承诺申请时限内作出审核决定。 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准予通过。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 

  4.办结:对当事人的申报材料进行现场核对以及补全受理信息,经现场核对无误后,当场出具结果材料给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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