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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入户人员注意了,条件马上开始调整!

内容摘要:东莞入户人员注意了,条件马上开始调整!今天,为了加快提高东莞市户籍人员社会服务管理的力度,为居民办


东莞入户人员注意了,条件马上开始调整!

今天,为了加快提高东莞市户籍人员社会服务管理的力度,为居民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等服务,东莞市公安局按照《东莞市户籍人员异地入户管理暂行办法》(莞公规[2016]3号)的要求,制定了《东莞市人才入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本文为大家分享东莞人才入户办理指南,供大家参考。

东莞人才入户条件

01

符合《办法》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入户

一、入户类型

统招本科学历及以上人员、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人员、特殊专业人才

二、迁入地的具体措施

(一)人才入户

符合《办法》条件的人员可迁入户籍所在地镇街(园区)人才服务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集体户。

(二)购房入户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于经市人社部门认定的人才(或持证的人才),其在外地已购置房屋的,可暂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迁入地派出所应当凭房产证及入户所需资料,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2.申请人(未成年子女)、共同申请人属于本市大中专(技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的,其户口在学校集体户的,可暂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迁入地派出所应当凭毕业生《报到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等材料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3.申请人(未成年子女)、共同申请人属于本市大中专(技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的,其户口在原籍地、原籍地、原籍地(原籍为农村)的,可暂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迁入地派出所应当凭毕业生《报到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等材料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4.已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的毕业生,在办理户口迁出时,须携带《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后户口迁出手续办理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后,毕业生可向所在毕业生户籍管理部门提出户口迁出申请,本人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户籍地的《户口簿》或原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办理户口迁出。

(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后户口迁入及档案管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后,就业单位应凭毕业证和《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其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凭毕业证和《就业报到证》办理落户手续;其户口仍在原籍的,可根据本人意愿按《就业报到证》落户地公安机关。

户口托管在人才中心,迁回原籍是指用人单位没有人事权,而你毕业后,户口仍在原籍所在的学校,那么,单位可以选择把你的户口转回去,也就是“挂回去”。

二、户口落户在学校的流程(只需要提前了解下档案户口的问题,以及户口落户在学校的,不需要多说了)

1、到户口托管地派出所申请将档案转到人才中心,让人才中心给你开具“同意挂靠集体户证明”,然后拿着这个证明到学校开具户口迁移证,最后持户口迁移证到学校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办理好后拿着户口迁移证到人才中心办理户口卡(具体事宜需要咨询人才中心的工作人员)。

2、拿到报到证后,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卡(具体事宜需要咨询人才中心的工作人员)。

三、档案户口的问题

1、档案户口问题(以“调入单位名称”为标准)

(1)学生毕业时未找到工作而将其人事档案关系放在学校;

(2)“生源地人才交流中心”对于没有档案的毕业生户口没有要求;

(3)毕业生毕业时没有落实工作单位,自己将其人事档案关系

从学校集体户迁出到人才中心,如:从公司集体户迁出到自己想落户的区人才中心,这种情况属于“毕业时未找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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