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有关东莞集体户口落户方法大全夫妻双方在东莞市市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
有关东莞集体户口落户方法大全夫妻双方在东莞市市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允许其本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等办理随迁。
“我东莞户口迁入办理流程”
●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广东省居住证;
2、根据不同情形提交相应材料:
(1)属投靠配偶的,提交《结婚证》;
(2)属父母投靠子女的,提交父母《结婚证》,如被投靠子女属独生子女的,提交《出生医学证明》,属收养的,提交收养登记证明材料;
(3)属子女投靠父母的,提交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4)属其他情形,按以下情形提交相应材料:
1属投靠配偶的,提交《结婚证》;
2属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的,提交《出生医学证明》,属收养的,提交收养登记证明材料;
3属其他情形,按以下情形提交相应材料:
1属投靠配偶的,提交《结婚证》,
2属投靠子女的,提交《出生医学证明》,属收养的,提交《收养登记证》。
(4)属其他情形,按以下情形提交相应材料:
1属投靠配偶的,提交《结婚证》,
2属投靠子女的,提交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合法有效的权威凭证,
3属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的,提交《出生医学证明》,属收养的,提交《收养登记证》。
(5)《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或军人身份证件或原籍地公安机关身份证编码证明。
(6)《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
(7)个人申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或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属于首次申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护照,属于迁入地址为成都的交验成都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8)《居民身份证》。
2、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1)交验居民身份证或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或军人身份证件或原籍地公安机关身份证编码证明,属于换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护照,属于补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
(2)办理方式:
1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公安办证中心申请,如实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4办理费用: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每证20元,遗失补领、损坏换领、损坏换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每证40元。
【补领居民身份证】办理条件
(一)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应当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3日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
(二)未满16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并携带居民户口簿。
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持居民户口簿、公民身份号码(16周岁及以上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和近期照片等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申请。
第二步:如实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第三步:交验证明材料,对符合办理条件且证明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
第四步: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审核无误后,对符合办理条件且证明材料齐全的,即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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