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东莞入户政策

办妥了,东莞入户!

内容摘要:办妥了,东莞入户!1、深圳市居民因工作调动、大学毕业分配等原因户口迁往市外的,凭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


办妥了,东莞入户!

1、深圳市居民因工作调动、大学毕业分配等原因户口迁往市外的,凭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办理入户;

2、大中专毕业生分配户口迁往市外的,凭毕业分配证明和《就业报到证》办理入户;

3、户口在学校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凭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入户;

4、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出国留学户口已注销的,可凭中国护照和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在原户口注销地公安机关办理恢复户口手续。

1、申请人身份证;

2、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入户人与被投靠人亲属关系证明;

4、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移证》。

1、申请人身份证;

2、申请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被投靠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1、属夫妻有一方原是本市居民户口的,还需提供原本市户籍证明;属丧偶的,还需提供配偶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区(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再婚证明。

2、属所有子女均具有本市居民户口的,还须提供所有子女的户口簿、身份证及申请人或子女的人事档案保管部门确认的人事档案履历并出具的家庭成员证明。

3、有子女为现役军人或在国(境)外定居并取得永久居留权的,还需提供子女的军官证、国(境)外身份证件和户口注销证明。

4、属离休干部的,还需提供离休证。

5、属子女投靠父母的,还需提供子女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三)办理流程及时限

申请人或监护人申请迁入,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县级或市级户政管理部门审批。

1、 亲属投靠落户

(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配偶、子女、父母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

(4)申请人为外省市非农业户口的,其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会劳动保障部门须出具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5)再婚人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2004年以后协议离婚的须提供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

(6)随迁人如系独生子女的,须提供《独生子女证》;系二胎子女的,当地计划生育部门须出具准生证,本市司法部门须出具亲子鉴定书;超计划生育的须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被投靠人单位计划生育部门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处理决定;

(7)随迁25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其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未婚证明及本人出具经公证的未婚、未生育子女声明;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8)被投靠人因工作调动、大学毕业分配等原因户口已进京,须提供被投靠人10年以内的进京批件;如遇特殊情况,还需提供被投靠人10年以上的进京批件.批件包括:各中央单位、市属单位批准的进京批件或报户口介绍信、准予迁入证明、入户通知单、大学毕业生就业派遣通知书、研究生就业通知书、就业报到证等;

(9)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2

离休、退休人员夫妻投靠进京入非农业户口

(一)受理条件

1.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

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

2.特殊工种,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

3.在外省市工作,

本站部分软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www.ruhujun.com/dongguanruhu/16641.html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tangdanni6269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