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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力推进东莞入户便捷化手续

内容摘要:奋力推进东莞入户便捷化手续全力推进东莞入户便捷化进程,让更多的人享受到东莞入户的便捷化服务,加快东


奋力推进东莞入户便捷化手续全力推进东莞入户便捷化进程,让更多的人享受到东莞入户的便捷化服务,加快东莞入户通道的建设,让更多的人都能获得更好的生活,让更多的人都能申请到东莞户口。那么,东莞人才入户需要什么材料呢?东莞人才入户需要什么材料呢?

1.迁入本人、配偶、父母或子女房产的,提供房产证。

2.迁入本人与父母或子女共有房产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加分材料、购房正本和购房发票或银行按揭合同。

3.迁入本人与配偶或子女共有房产的,同时提供产权人的房产证。

4.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扉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迁入工作单位注册地派出所人才专户,免提供劳动合同。

1..申请人凭《户口迁移证》、本人居民身份证及人才(榕籍)证明(如属上述第1款,还需提供《就业报到证》,2)申请迁入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免费上门为申请人办理落户手续,还应提供《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2.申请迁入集体户的,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户主和入户人的名字、居民身份证及居民身份证);集体户单位同意落户意见书、集体户单位证明。

3.申请迁入亲友房产的,提供亲友同意落户声明及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4.申请迁入农村籍社区集体户的,还需提供无房证明、户主及业主身份证、户口本、房屋租赁合同及有关证明材料。

三、个人在本市的就业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每人每月5分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但仅限参保人本人享受,不得用于其它用途。

(二)以非全日制学历教育毕业生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毕业证书、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毕业生证明、学校证明、工商登记证明等材料。

四、享受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同等待遇的人员。

申请材料

一、本人提出申请

申请人及随迁家属、被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申请人配偶随迁的,须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申请人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申请人有离婚史且随迁子女的,还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申请人子女已满十八周岁(含)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应提供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处理决定(原件1份);

◆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提供无(失)业或离(辞)职证明;

◆申请人为子女申请办理的,须提供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提供无(失)业或离(辞)职证明;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办理流程

1. 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并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向落户地所在分局户籍窗口申报;

2. 户籍窗口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出具《户口材料补正告知书》;提交材料齐全的,经核查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对符合条件的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或《批准入户通知单》。

九、办理期限

材料准确齐全当场办理。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十一、咨询方式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

电话:0558-4884872

四十六、咨询部门及电话号码

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局

地址:东城根上街16号

联系电话:0558-4884872

四十一、市级户政管理部门投诉举报电话

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局

地址:民治路117号

联系电话:0558-4884872

四十二、中国公民因私事离开户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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