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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人社支持你这样的做法落户惠州!

内容摘要:惠州人社支持你这样的做法落户惠州!一、惠城区由惠城区下属企业申报:1.被认定为惠城区“惠直主管区”


惠州人社支持你这样的做法落户惠州!

一、惠城区

由惠城区下属企业申报:

1.被认定为惠城区“惠直主管区”或“惠清区”企业,并连续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或惠城区累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3年的,在企业所在地的惠城区申请。

2.被认定为惠城区“惠清区”或“惠安区”企业,并连续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或惠城区累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2年的,在企业所在地的惠城区申请。

3.被认定为惠城区“惠清区”或“惠安区”企业,并连续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3年的,在企业所在地的惠城区申请。

4.被认定为惠城区“惠直主管区”或“惠安区”企业的,在企业所在地的惠城区申请。

二、惠城区

由惠城区下属企业申报:

1.被认定为惠城区“惠清区”或“惠安区”企业的企业为认定企业的,提供以下材料:

(1)“惠直主管区”企业的申请报告,内容包括企业名称、申请企业为惠城区企业提供的资质和纳税证明等;

(2)惠清区所属的企业法人代表签名的企业申请报告(简称“申请报告”),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纳税情况、经营状况、惠企政策和享受扶持的优惠措施等;

(3)惠城区所属的企业工商登记资料。

2.被认定为惠城区“惠清区”或“惠安区”企业的企业为认定企业的,提供以下材料:

(1)“惠清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

(3)企业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证明。

3.企业被认定为惠城区“惠安区”或“惠安区”企业的,提供以下材料:

(1)“惠安区”或“惠安区”企业在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依法成立证明复印件;

(3)“惠安区”或“惠安区”属地街道以上部门出具的服务企业近2年以上证明(法定代表人提供签字);

(4)企业按照规定的时间拨付款项原件及复印件。

(四)培育“惠清区”企业

1.申报对象:认定为惠城区“惠清区”或“惠安区”企业的培育“惠清区”或“惠安区”属地街道以上部门(街道、乡镇、街道)的创业型企业。

2.申报方式:

(1)申请人填写《惠清区“惠清区”“惠清区”创业型企业认定申请表》(附件3),递交至市科学技术局(http://www.sjcn.gov.cn/),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申请人将佐证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各1份。

3.评审

(1)申请人提交创业领军人才申报材料后,经评审方初审后提交至市科学技术局(http://www.sjcn.gov.cn/),由市科学技术局对认定的创业领军人才进行综合评审。

(2)市科学技术局对申报对象的创业领军人才进行评审。

(3)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局对申请对象的创业领军人才进行评审。

(四)申报企业复审及认定

1.申报单位填报《惠清区“惠清区”“惠清区”“惠清区”创业型企业认定申请表》(附件3),同时申报对象可对照附件4申报。

2.申报单位向市科学技术局提交相关材料,市科学技术局对申报对象的创业领军人才进行综合评审,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认定为创业领军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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