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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户口迁移指南:如何从其他城市迁往惠州

内容摘要:惠州户口迁移指南:如何从其他城市迁往惠州户口迁移指南如有一些朋友不清楚自己的户籍地址,但是想要通过


惠州户口迁移指南:如何从其他城市迁往惠州户口迁移指南

如有一些朋友不清楚自己的户籍地址,但是想要通过办理市内户口迁移来迁入惠州的话,那么可以通过代办机构的方式来进行。当然,可以选择一家可靠的户口代办机构来帮助自己处理。那么,我们可以通过什么样的方式进行代办呢?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一、了解办理对象

申请办理市内户口迁移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市局、派出所的批文。

二、了解相关手续

申请人应根据迁移类型向迁入地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户主居民身份证及户主同意迁入的证明;

3、迁出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准迁证。

三、相关注意事项

(一)如果迁入人的非直系亲属家庭户的,还需提供户主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户主同意其迁入的证明;

2、如果迁入的房屋属单位房产权的,还需提供单位同意入户的证明;

3、如果迁入的户口属集体户的,还需提供迁移人与集体户管理单位签订的入户同意书或集体户单位同意入户的证明。

五、注意事项

(一)因自有产权房屋而入户的人员,申请人必须是本人的配偶、未婚子女以及父母等。申请户口迁入时,如申请人属大中专(含技校)毕业生的,需提供毕业证、就业报到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迁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属毕业后户口迁出的,还需提供毕业证、就业报到证、迁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协议的分配对象,是被征收土地的农户,且被征收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已经转让给本集体组织成员,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即对于“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的规定,应当在每一次分配土地时予以收回。

(三)各地要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确定承包土地的类型,开展新农村建设,对于户籍和承包地已经迁出,但保留在原籍的农村土地,应当在原籍保留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分配,确权后,统一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并根据登记簿记载,按照机动地标准,给予其他承包方式的土地补偿。对其他承包方式的土地补偿,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四)按照规定应当进行登记颁证的,由于历史原因,不属于土地承包管理的对象,也应当纳入相应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范围。在具体操作中,应当进一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要认真清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中存在的问题,把情况纳入制度规范化管理范围。要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合理的分开登记颁证,将未在登记簿上登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剩余土地承包经营权予以整理登记,保证登记颁证工作无遗漏。

(五)对有争议的土地应当在及时更新中进行。确权登记颁证时要根据情况,进行问题说明和矛盾化解,及时开展土地承包调查登记颁证工作。对于正在开展和正在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登记颁证的,应当经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机构确认后,再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六)为了加强和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要依法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要加强“三权分置”、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行承包地块面积和实际测量面积分开、分户确权登记颁证。在确权登记颁证的基础上,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由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组全体成员参加,村、组要严格执行成员资格确认和村规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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