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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落户新政:全面了解最新的户口申请条件

内容摘要:惠州落户新政:全面了解最新的户口申请条件。对于很多想落户惠州的人来说,如果真的准备好了要怎么准备材


惠州落户新政:全面了解最新的户口申请条件。对于很多想落户惠州的人来说,如果真的准备好了要怎么准备材料,以下的材料准备就很重要,如果你想成功落户惠州户口,就要准备的材料少了一点。对于这类情况,申请人要提前了解一些资料,以免到时候政策变动,错过了最佳的落户时间。

惠州最新落户政策:全面了解最新的户口申请条件

惠州落户新政:全面了解最新的户口申请条件

1、拥有惠州户口,但是不符合迁入条件的,要怎么进行落户?

答: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入惠州户口:

(一)在惠州市内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二)投靠惠州市户籍直系亲属,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受年龄限制)和父母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入户。

(三)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父母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入户。

2、什么是最新的户口迁移政策?

答:最新的户口迁移政策是从2020年1月1日起,根据国家规定,已取消户口迁移政策,不过随着各地的迁入政策不断放宽,如今,最新的户口迁移政策有如下变化:

一、将非中心城区的户籍人员迁入中心城区、县(市)城区、建制镇的范围作为统一的户口准入政策。

二、迁移对象:在本县(市)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且实际居住生活,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暂住证),其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三、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

四、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含租赁)证明(租赁),原件和复印件。

五、办理流程:派出所受理审核,在法定工作日内签署审批意见。

六、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七、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2010年6月1日实施)

(三)市、县(区)外迁入。

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凭以下手续为其办理落户:

1、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省内户籍人员持《准予迁入证明》回原籍办理《户口迁移证》后,再持《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3、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办理户口通知》;

5、本人(或配偶或子女或父母)原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或本人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

6、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户口迁入:

(1)夫妻投靠的,凭结婚证、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注:按照家庭户立户)或亲属关系证明(注:凡是年满18周岁以上人员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需提供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关系证明),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受理,报分局、市局户政科审批。

(2)父母投靠子女的,凭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受理,报分局、市局户政科审批。

(3)子女投靠父母的,凭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受理,报分局、市局户政科审批。

(4)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可凭《居民户口簿》、父母的《死亡医学证明》或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受理,报分局、市局户政科审批。

(5)在城市规划区内的非直系亲属投靠落户的,凭《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或房屋证明,惠州落户新政:全面了解最新的户口申请条件

3月1日,惠州市政府网站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部分地级市落户限制。

在惠州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我市常住户口。

合法稳定住所包括: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我市。

合法稳定就业包括: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居住地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

在我市居住满5年(连续办理居住登记5年或以上)、合法稳定就业满5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5年或连续经商满5年,可互补叠加),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父母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入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2021年最新的成都人才落户政策如下:

1、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市外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人才服务中心认定后,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在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办理落户(需为一线工作人员)。

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但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办理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申请办理落户。

2、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凭毕业证来成都可以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法律依据:

《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 第二条 鼓励青年人才来蓉落户。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凭毕业证来蓉即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可凭单位推荐、部门认定办理落户手续。

成都市统一的落户政策,包括人才落户、积分落户、投靠落户购房落户、平迁落户、技能落户等。

其中成都东部新区在“人才落户”和“积分入户”两项政策上具有比较优势。

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毕业生,可凭毕业证在成都东部新区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落户。

在成都东部新区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并办理成都市居住证。

办证中心地址

成都市东部新区简州新城管委会7号楼(成都市公安局东部新区分局社区警务支队简州新城办证中心)

咨询电话:028-27031940

成都落户具体有条件落户、积分落户、其他落户三种渠道,

条件落户政策

重点大家比较关心的本科学历落户、投靠落户、蓉城人才绿卡人员进行详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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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学历落户

具备条件:

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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