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老铁们赶紧办这个,加快落户惠州的脚步!政策依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户籍准入登记规定(试
老铁们赶紧办这个,加快落户惠州的脚步!
政策依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户籍准入登记规定(试行)的通知》(惠府〔〔〕59号)
通知要求: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户籍准入登记规定(试行)的通知》(惠府〔〕59号)的适用对象是:
1.参加本市社会养老保险满5年,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
2.参加本市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年龄未满45周岁的人员;
3.取得本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年龄未满51周岁的人员;
4.未取得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的;
5.家庭成员或单身成年子女户口已迁入我市的,需符合投靠子女的年龄条件。
申请人:
申请资料:
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与户口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3.随迁配偶子女的,提供婚姻状况证明
4.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5.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
6.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
7.随迁未成年子女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和未成年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四)投靠直系亲属入户
1.直系亲属是指: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子女的父母。
2.现役军人的配偶、子女符合投靠条件的,可以随军迁入本市户口。
(五)分居调动入户
1.现役军人的配偶、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可以申请入户。
2.市外迁入的成年子女,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可以在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入户。
3.本市居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在本市非直系亲属投靠的,不受双方年龄和双方的限制,可投靠在本市的成年子女。
(六)华侨回国定居入户
获准回国定居的华侨,应当在批准定居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内,由本人向定居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
(七)澳门居民定居入户
获准回内地定居的港澳居民,应当由本人持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居民身份证,向定居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八)台湾居民定居入户
获准回内地定居的台湾居民,应当由本人持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居民身份证,向定居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九)外国人、无国籍人、外籍华人在本市定居入户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籍华人在本市定居入户,应当由本人持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居民身份证,向定居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十)刑满释放人员恢复户口
刑满释放人员恢复户口,应当由本人持释放证、恢复户口证明,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十一)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入户
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假释、保外就医人员回原籍入户,应当由本人持原籍户口注销证明、入户人户口簿,向原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十二)本市公民参军入伍注销户口
本市公民参军入伍的,可凭人民武装部或军事院校学生处出具的证明,向原籍户口注销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恢复户口手续。
(十三)收养落户
本市公民收养子女入户,应当由收养人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结婚证(非婚生的除外),向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
(十四)出国(境)人员回国(入境)定居入户
出国(境)人员回国(入境)定居的,应当在原户口注销地恢复户口。
(十五)华侨回国定居入户
华侨回国定居的,可以由本人持华侨回国定居证、护照及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
(十六)港、澳、台同胞定居入户
获准定居港澳地区的原内地居民回内地定居的,可以由本人持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向定居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
(十七)台湾同胞定居入户
获准定居台湾地区的原内地居民回内地定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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