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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份海南户口政策最新消息,海南成功入户在此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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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份海南户口政策最新消息,海南成功入户在此举!近日,从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海南省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出台,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李素萍在新闻发布会上发言。李素萍介绍,近期,为全面落实《海南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相关精神,海南省委、省政府印发了《海南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按照尊重意愿、积极稳妥、稳步推进的原则,

根据《实施方案》,落户海南省的人才优先购买商品房、限售。非海南省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的,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海南省累计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实施方案》明确,落户海南省的人才优先购买商品房、限售。非海南省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的,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海南省累计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自本通知发布后户籍迁入海南省的居民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并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海南省累计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近24个月内累计在海南省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年限,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可购买1套住房。

通知规定,居民家庭包括申请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人在海南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且申请人在提出申请前一年内在海南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或在海南省城镇拥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县(市)、县(市)、上街区政府驻地镇(铺)及其他建制镇建成区范围内无住房或购房记录的居民家庭。

通知还规定,经批准引进的各类人才,自在海南省落户之日起购买商品住宅,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认定也可享受同等待遇。

通知规定,居民在我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或在我省城镇拥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我省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在我省提出申请购买1套住房。

同时,新政实施之日起新落户的人才,其家庭在我省已有1套住房的,须提供本人在我省累计12个月及以上的社保或个税缴交记录方可再购买1套住房;已有2套及2套以上住房的,不能再购买住房。

通知明确,对于新落户我省的人才,需要提供累计12个月社保或个税缴纳记录方可在我市购买第1套住房,在第1套住房备案满36个月后,方可购买第2套住房。

9、为什么说“须提供本人在我省累计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答:此条规定是我省2018年3月16日以后户籍迁入我省的居民家庭只能购买一套住房,并须提供本人在我省累计24个月及以上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10、 落户我省的人才在我省购房,是否需要提供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答:此条规定是对我省2018年3月16日后户籍迁入我省的居民家庭购房,不再要求提供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11、 什么是“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

答:已在我省落户的居民家庭在我省购买住房的,须提供本人在海南省累计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方可购买第1套住房(含二手住房,不含产权式酒店,下同);在海口市购买住房的,须提供本人在海南省累计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方可购买第2套住房。

12、 购房资格核验后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答:购房资格核验通过后,在我省购买商品住宅的居民家庭,在符合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政策、无自有住房的情况下,可到省国土厅办理不动产权证,不动产登记在我省的居民家庭,在符合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政策、无自有住房的情况下,可在我省购买1套住房。

13、 购房资格与信贷政策之间存在差异,有什么影响?

答:主要影响在:一是购房资格核验结果与信贷政策的“趋同”。在首付款方面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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