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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了解入户政策,顺利落户东莞!

内容摘要:一文了解入户政策,顺利落户东莞!“在东莞市自有房产并已办理房屋产权证,也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已在全


一文了解入户政策,顺利落户东莞!

“在东莞市自有房产并已办理房屋产权证,也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已在全市办理居住登记且在有效期内,已与相关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已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

符合《东莞市入户管理办法》中第六条的第(一)款第5点: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医疗保险累计满7年,申请时处于参保状态,并同时符合下列两项规定条件:

1.按规定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累计满7年;

2. 广东省内户籍人员,无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条件:

(1)广东省内户籍,在市内购房或落户的,不受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条件限制。

(2)广东省外户籍,在省内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不受拥有合法稳定住所条件限制。

(3)广东省外户籍,在省内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由申请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3年以上,申请时处于参保状态,并已在居住地连续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满3年。申请时处于参保状态,而且不是处于欠缴状态。

8、人才入户

符合《东莞市人才入户管理办法》中第六条的第(一)、(二)、(三)、(四)、(五)项条件的人才,申请时在东莞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间累计满3年。其中,在东莞市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允许其入户东莞市,其缴纳年限累计计算,但申请时处于参保状态。

9、夫妻投靠入户

符合《东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七条)、(八条)、(九条)、(十条)、(十一条)项条件的夫妻,配偶符合《东莞市计划生育情况审核暂行办法》规定的,可以同时申请随迁。

10、未成年子女投靠入户

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申请时父母已离婚的,未成年子女应随拥有抚养权一方登记户口。

11、单位集体户口

1、单位集体户口人员因工作变动、单位转制或辞职、解聘及工厂倒闭等原因,现工作单位无法解决集体户口或不同意迁入的,由原单位集体户口所在单位指定集体户口协管员户口协管员户口协管员户口方可迁入。

2、本市居民在莞工作期间,因购房(包括付款、经营、投资、港澳台投资)、投靠亲属等原因办理户口市内迁移,可申请市内户口迁移。

12、随军家属户口迁移

军人具备随军条件,经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其配偶可以随军迁入东莞市。

13、“双五”政策入户

符合《东莞市双五政策入户人员办理户口市内迁移》(一)、(二)、(三)、(四)、(五)、(六)项条件的人员,准予其本人及未成年子女迁入“双五政策入户人员的户籍地址上”。

2022年东莞人才入户办理指南

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符合《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委办函〔2021〕2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积分入户

持有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在我市正常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申请入户我市,户口已迁入我市的成年子女可申请投靠入户。

(三)随军入户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依法办理收养手续的人员,可申请将被收养人的户籍迁入我市,户口已迁入我市的成年子女可申请投靠入户。

(四)投靠入户

1、被投靠人本市户口当前有效且连续满8年。

2、申请人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夫妻双方须一并提出申请(离异的除外)。配偶系国(境)外人员的,可单独申请。

3、被投靠人属本市家庭户成员。

4、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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