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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测评—精准定位你落户东莞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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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测评—精准定位你落户东莞的可能性——回答问题—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没房产不能入户东莞,现在要入户东莞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投靠入户,一个是人才入户,一个是稳定居住就业入户。要了解两个情况可直接落户,一起来看看吧!

对于高学历人群的条件:

对学历的要求

1.博士45周岁以下,硕士40周岁以下,本科35周岁以下,大专40周岁以下。

2.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年龄未满50周岁,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年龄未满45周岁。

对社保的要求

1.按照东莞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参保的,要求连续缴纳东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3年。

2.广东省外户籍或户籍迁入东莞市的,自户籍迁入之日起满2年,方可按照省内准入条件申请户口迁移,不能再申请跨省户口迁移。

3.省内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制教育毕业两年内的人员,无社保要求。

对居住证的要求

1.按照东莞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参保的,要求连续缴纳东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

2.东莞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日制专科学历及以上人员,无社保要求。

对年龄的要求

1.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本市投资设立)的人员,需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含中专)以上学历,并按规定连续参加我市社会养老保险满6个月。

2.符合国家、广东省、我市招录(聘)外来务工人员入户的相关规定,要求连续缴纳东莞市社会养老保险满6个月。

关于社保缴纳的具体要求,请查看《东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国基资发〔2019〕58号)。

关于申请条件

1.申请人符合随迁人参保条件。

2.随迁人无参保记录。

3.申请人属于成年单身人士。

4.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根据所申请办理地点和申请人办理的咨询电话可查询到如下地址:

i东莞市教育局中小学教师

电话:0769-88268191

服务大厅:东莞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4号窗口

电话:0769-88268191

医疗机构:东莞市医院3楼1号窗口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科

电话:0769-88268230

个人:0769-88268251

受理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在此期间申请人对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作出的行政性规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复议。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复核。

序号

受理单位

受理时间

咨询电话

地址

人数

1

东莞市教育行政部门

0769-28836090

0769-28836091

2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0769-88268302

0769-28836034

3

东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0769-88268319

0769-88268321

4

东莞市教育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0769-88268395

0769-88268326

5

东莞市司法局

0769-88268379

0769-88268398

6

东莞市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0769-82692177

0769-82692179

7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0769-82671284

8

东莞市司法局政务信息公开

办理指南

一、受理条件

申请条件

(一)夫妻投靠入非农业户口

1.被投靠人在外省市无子女,其在本市有子女的,可以将其子女户口迁入本市。

2.申请人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本市常住户口居民。

3.申请人系被投靠人有法定抚养责任(或征得有抚养权一方同意办理迁户)的未成年子女或以下成年子女:

(1)年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大学教育阶段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户口未迁至院校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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